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网为各位介绍,人民大学社会学院2015年在职研修班火热招生中,有意于人民大学社会学院相关课程的在职人士,请于在线老师处登记报名,或是直接拨打010-82500874、010-62511656进行报名。
人民大学社会学院课程预计于2015年4月中旬开课,报名缴费后由人民大学财务处开具发票,上课前由学院发送短信进行通知。
社会学院专业设置:
社会学专业,发展方向:社会工作方向、管理社会学、社会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
社会学院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 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本专业工作基础的人员都可报名,修完规定课程并考试合格后可获得中国人民大学颁发的课程研修班结业证书。
3. 继续攻读获得硕士学位者需满足下列条件:具有学士学位,并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有一定的科研成果或在专业报刊上发表过专业文章。
注:完成研修班规定的学习项目并考试合格者,经中国人民大学审核颁发结业证书。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报名方法:
1.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最后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人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在职人员课程研修班报名登记表;
4)身份证复印件;另附4张1寸和4张2寸照片。
2. 报名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新闻楼0506室
申请硕士学位办法:
有关申请硕士学位事宜严格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8]54号文件的规定办理。申请硕士学位的步骤如下:
1. 凡符合报名条件中第1项和第3项要求申请学位者可按54号文件有关规定,经我校学位办公室资格审核同意,发给《考试资格卡》。
2. 在获得《考试资格卡》后四年内,通过本校组织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必修课实行试题库考试;选修课为课堂考核)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外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3. 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4. 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学院组织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5. 已完成全部学位课程考试,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学位论文并完成学位论文答辩者,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6.其他有关规定参照《中国人民大学关于授予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实施细则》。
(责任编辑:徐老师)